大连百易软件有限公司(以下称:本公司),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及法规。彻底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措施。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及各种规章制度。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。
1.本公司严格遵守《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规范》--DB21/T 1522-2007之规定,认真实施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,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制,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章制度,对员工做好培训,确保个人信息不被破坏、篡改、泄漏。
2.本公司在处理个人信息时,按照合理合法的手段,仅在信息主体同意的目的范围内取得与使用。除信息主体同意或有其它正当理由,决不超出取得目的范围外使用。
3.本公司在向第三方提供、委托一部分或全部个人信息时,按照规定事先征得信息主体同意并在信息主体同意的范围内使用。同时采取必要措施,防止第三方泄漏个人信息。
4.本公司尊重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,个人信息主体有权要求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公开、停止使用、删除、修改。
5.为了使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,本公司制定了检查、监查制度,定期对个人信息保护规章制度及实施状况进行重新评估,使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。
6.本公司设立客户窗口负责人,保证客户提出的意见,建议和咨询能及时妥善地处理。窗口联系人:叶健。联系电话:8479166-6096。联系信箱:jian.ye@presoft.com.cn
法定代表人:李远明
制定日期:2009/4/20
修改日期:2009/8/12 |